
日前私募的股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下称为“《若干措施》”),针对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市政配套管线等线性工程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节冗余、办理时限偏长等突出堵点难点,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
长期以来,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跨越区域广,在方案设计阶段常因港湾式公交停靠站、道路交叉口展宽、慢行系统梯道或坡道等道路附属设施需占用规划绿化带,或是因具体工程线位优化等因素需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往往要等控规调整全部流程走完后,才可以办理规划用地许可,周期较长;红线宽度26米以上的道路市政配套管线工程,也需先行取得管线综合规划批复文件,再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连串的审批环节,不仅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办事成本,也容易造成道路建设与管线铺设施工不同步、重复施工、工期延误等情况。
《若干措施》直击上述难点,从两方面重构审批流程——
优化道路、轨道交通线性工程控规修改程序
规划用地许可同步办理,打破先调规后报建的限制。道路工程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并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完成联审决策的,可同步推进规划用地许可手续办理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两项流程并行推进,大幅压缩项目审批周期。
统筹绿地占补平衡,取消 “一项目一控调” 硬性要求。针对用地条件受限路段,因完善道路功能需局部占用规划防护绿地、带状公园绿地建设道路附属设施的项目,在保障绿地整体结构完整、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前提下,可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地占补平衡相关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年度统筹编制实施,不再单个项目单独启动控规修改程序,大幅压缩单项项目审批周期。
推行道路与配套管线规划许可、管线综合方案审查并联办理
针对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统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在满足管线综合规划方案与各管线建设单位协商一致且符合上位规划的两项核心条件的前提下,实行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审查与工程规划许可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出证,无需单独提交管线综合规划批复文件。
这些改革举措叠加释放出三重红利:一是切实为建设单位减负降本,减少递件次数、人力投入和规划调整费用;二是将原有串联审批转为并联协同,审批链条大幅精简,全流程时限显著缩短;三是以高效便捷的规划服务加速基础设施落地,为南沙城市路网完善和市政配套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持续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撰文:余妍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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