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杠杆炒股原理,2023年已首发过会的创业板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终于提交注册。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招股说明书显示,同宇新材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持续同比下滑。
本次IPO,同宇新材计划募资13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营收净利背离,增长成色几何?
同宇新材招股书显示,2022-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93亿元、8.86亿元和9.52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86亿元、1.60亿元和1.40亿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60%,而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1%。表面上看,营收的增长似乎彰显了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但深入剖析,却发现增长背后疑点重重。
从营收数据来看,2023年同宇新材营收大幅下滑25.70%,尽管2024年有所回升,但仍未达到2022年的水平,这表明公司业务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2025年一季度营收的突然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存疑。同宇新材解释称,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江西同宇产能增加所致。然而,江西同宇于2024年7月开始投产,处于设备调试、试生产、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尚未稳定,如此短时间内产能增加对营收的巨大推动作用,难以让人完全信服。
再看净利润,同宇新材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2023年下滑14.16%,2024年下滑12.06%,2025年一季度仍在下降。在营收与净利润的背离走势下,同宇新材的盈利质量令人担忧。若扣除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真实盈利能力或许更加脆弱。这不得不让人质疑,同宇新材所谓的业绩增长,究竟是市场竞争力的体现,还是依赖于外部因素和短期策略的粉饰?
大客户高管曾在公司任职,存利益输送隐忧
同宇新材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关系也存在诸多疑点。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却能迅速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厂商客户建立合作,其中不乏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等行业巨头。而深入挖掘发现,南亚新材的副总经理席奎东曾在同宇新材处任职。
2014,包括席奎东在内的同宇新材创始人团队成立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席奎东的配偶曾玉代为持有25%的股份,2015年创始团队成立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宇新材前身)。据公开资料,2016年2月,曾玉通过苏州乾润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同宇新材股份8.8%的股份,之后曾玉在2017年退出乾润泰。
据大客户南亚新材2020年科创板问询回复,南亚新材披露的核心技术人员席奎东履历显示,2009年8月至2015年4月席奎东在南亚新材任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在同宇新材任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南亚新材副总经理,2017年9月曾玉将其持有的同宇新材股份转让给张弛。
这种复杂的人事关联,让人不得不怀疑同宇新材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信息披露完整性受质疑
在信息披露方面,同宇新材也存在疑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披露,2023年8月4日,同宇新材子公司江西同宇新材料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价值700万元的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但上述合同在招股说明书重大合同披露中却没有出现。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同宇新材第六大股东兼采购部总监胡展东,曾是苏州苏迪杰创科技有限公司、苏迪杰创(东莞市)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蓉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三家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关联。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在2023年1月、2022年1月、2018年8月注销。对此,招股说明书未详细说明,公司信息披露疑似存在故意隐瞒。